继去年首次在中国举办国际眼科医师基础知识考试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于2006年4月6日在中国举办第二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察考生是否获得一定广度和尝试的眼科基础知识,推动我国的眼科学继续教育,并促使我国的眼科医师获得世界统一的高标准的眼科基础知识。
通过考试的考生由国际眼科理事会(ICO)颁发国际认可的统一证书,并获得优先申请国际眼科学会奖学金的机会。
香港眼科界为2005通过考试的中国考生提供了三名奖学金。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试卷为英文(I.C.O.原版试题)。
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眼和眼眶的解剖、与眼科学相关的神经解剖、生理学基本原理(包括胚胎学)、遗传学、统计学方法和流行病学原理、眼生理学、药理学和病理学(包括微生物学)。第二部分包括光学、屈光学。
三、考试地点
2006年中国地区的考点设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四个城市。
四、报考条件
1、医学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一年以上从事眼科学工作的经历;
3、外语水平达到CET-6级60分以上,或LPT英语300分以上,或托福550分以上,雅思考试5.5分以上,或全国硕士英语考试50分以上。
五、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需遵循以下报名步骤:
1、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入“2006年国际眼科医师基础知识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请注意站内公告),按照系统提示的信息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2、交纳考试费:每人收取考试费700元人民币(包括邮寄费),请邮寄或直接银行转帐至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帐号(户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帐号:02000032090144174-68;开户行:工行地安门支行营业室)。
3、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收到考试费后以特递专递的方式将国际眼科理事会(ICO)统一印制的《考试申请表》(英文)和考试费发票寄给考生本人。
4、考生收到《考试申请表》后,请准确填写后邮寄至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考试费和《考试申请表》的收到情况。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3日,考生应在1月20日前将《考试申请表》寄至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6、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考前一个月公布考场安排和考场规则等信息。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柳雯、何惧;
电子邮件:liuwen@nmec.org.cn或juhe@nmec.org.cn;
电话:010-68792606/2611;传真:010-6879262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