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医会继(2006)第073号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医(技)师:
中华医学会关于2006年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培训考试工作的函(医继教函字(2006)第002号)中指出:“为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拟将培训考核工作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对已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换发证书”,根据中华医学会的要求,现将换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换证对象:
所有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滿五年的相关专业人员[以发证日期为准,即2000年以前(含2000年)发证]。
二、 换证条件:
根据中华医学会的要求换证分为下述三种类型。
类型1,免试换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关专业人员,可以免试换取证书:①免试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的相关专业人员。②经考试已获得“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或三甲医院副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持证人员,填写免试换证申请表(附件1),携原证书一并交(或寄)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如工作单位或职称改变可在原证书工作变动记录或备注栏注明,经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省医学会核准后统一上交,换发证书。
类型2,直接换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关专业人员,近三年每年修滿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Ⅰ类5-10分;Ⅱ类15-20分),经核查后直接换发证书。
条件①:三甲医院已晋升为副高职称滿三年[2003年以前(含2003年)晋升] 的相关专业人员;条件②:非三甲医院晋升为正高职称滿三年[2003年以前(含2003年)晋升] 的相关专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持证人员,填写直接换证申请表(附件2),并将原上岗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及高级职称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交(或寄)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类型3,考试换证:
不符合免试和直接换证条件者,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专业培训,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重新换发证书,培训将注重新知识、新技术,以实践第一为原则,试题以临床为主,加强操作能力培养。此项工作2007年开始。
三、具体要求:
1、原持有医师类上岗证书的,在换证时必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如无执业医师证书一律更换为技师类上岗证;
2、收费:根据中华医学会的通知,收取证书及技术服务费130元/人,费用请面交或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换证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3、原上岗证书、学分和职称证明材料及费用,请于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或送)江苏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戈皓收(南京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641272。
注:送材料请事先电话联系,以免工作人员外出办事。
江苏省医学会
二○○六年四六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