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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规范慢性病审批 须由专科医师填审批表

2009-12-01 18:0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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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日开始,柳州市医保中心规范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管理,要求对符合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填写相应审批表,方可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

  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慢性病在门诊就医的需求,柳州市医保中心制定了《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实施初期,需要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数量较多,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并享受待遇,柳州市医保中心简化了门诊慢性病审批流程,到目前为止已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约19万人次。但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由于慢性病诊断的专科性较强,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给门诊慢性病审批办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和压力。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今,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数量明显减少,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管理,自12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的审批,严格按《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患有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需要确认的,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填写《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病人群、门诊慢性(大)病审批表》,科主任签字,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并在门诊慢性病治疗卡上加盖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慢)病审核专用章。今后医保中心将加强对门诊慢性病审批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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