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医疗单位:
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拟定于2011年7月下旬举行十五个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专业
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防保医师、防保人员、康复、药学、检验、X线、X线技师、口腔、口腔技师、B超、B超技师、心电图和心电图技师十五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全科医师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不包括中医专业人员)。
(二)社区护士 取得注册护士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三)防保医师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四)防保人员 具备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预防保健工作。(五)康复专业 具备医学背景和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六)药学专业 具备药士以上资格或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七)检验专业 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八)X线专业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九)X线技师 具备卫生技士以上职称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十)口腔专业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十一)口腔技师 具备卫生技士以上职称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十二) B超专业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十三)B超技师 具备卫生技士以上职称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十四)心电图专业 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十五)心电图技师 具备卫生技士以上职称资格,现从事或拟从事社区本岗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即日起至4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到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原房山卫校)302室报名。
四、报名材料
各专业报名时请携带:
1、1寸免冠近照2张(黑白、彩色均可,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2、身份证、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和岗位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注:报名专业无须执业证书的不要求)
五、报名对象
1、全科医师、社区护士、药学专业今年首次在房山卫校进行培训的学员无须再重新报名。其余各专业今年首次培训的学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电话确认。待培训后请将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房山卫校302室。(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往年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请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报名材料进行考试报名
六、其他
(一)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平老师
电 话:51188325
地 址:房山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职业学校
房山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