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为了做好2008年全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开展在岗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是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重要措施,是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重要手段。各市卫生局要按照山东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医生社区医学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发[200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把报名关。其培养对象须具有《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村卫生室工作3年以上的乡村医生,非在岗乡村医生一律不得报考。
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报名审核:2008年7月31日前,各市卫生局要完成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报名时考生须提交审验的材料: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乡镇,用于制作准考证)。各市卫生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四份)和《山东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人员汇总表》(一式四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报送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审核。
(二)招生考试:招生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全省统一招生考试时间为2008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实行闭卷考试,均为单项选择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内容是乡村医生应知应会的基本医学知识,考前不安排辅导。试题(电子版)由我处于考前1周发至各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负责印刷。
(三)招生录取:2008年8月中旬,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卫生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我处审定后,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注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008年8月下旬正式开学。
二○○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