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如今,有一个机会,对于有志于当医生的高考生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为加强农村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市卫生局、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的实用卫生人才,解决我市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紧缺的情况。
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招生对象是: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学生,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地(以市为范围)卫生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今年,我市计划定向招生临床医学专业名额16名,其中绍兴县11名、嵊州市5名,最后定向培养数以正式录取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在签订协议前,有定向培养需求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招生条件和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对考生进行审核。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分数卡和高校招生体检结果反馈单。符合资格者将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审核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时间,安排在第二批分数线公布后的规定期限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将由绍兴市卫生局统一上报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再由学校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正式录取,并经签约的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登记后,定向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相对于去其它普通高校求学来说,学校正式录取后的定向培养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每人2万元标准,由定向培养的县(市、区)财政承担。原则上,定向培养生取得毕业证书时补助总额的40%(8000元),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12000元)。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定向培养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不服从调配或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