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多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提出要以“预防为主”,“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但只停留在口号上,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国家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科学的国民卫生观念尚未在政府官员中树立起来。
2007年11月,在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国际研讨会的开幕式上,卫生部代表中国政府发出“北京倡议”,强调卫生保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将初级卫生保健纳入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中国政府在会上率先作出的五项庄严承诺,得到与会外国代表的高度赞赏和一致支持。这五项承诺是:
1.制定国家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加大政府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卫生事业;新增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卫生事业;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证农村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
3.建立覆盖全国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证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支持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
4.大力培养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适宜人才,建立城市支援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应用研究,推广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传统医药作用。
5.全面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支持、居民参与的筹资机制,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健水平。
我认为,上述五项承诺是我国在国民卫生事业建设中思想观念上的大转变、大解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并对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国农村基层卫生的改革与发展,其道路已经明确,目标也已确立,关键是如何落实。
而农村卫生工作的改善,我认为,重点之一需要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在此,我有三点建议:第一,要让乡村医生得到更多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第二,要通过乡村医生向农民进行健康教育的普及,而这必须有适当的教材。当年湖南编印出版的《赤脚医生》,对当时的赤脚医生有很大的帮助。现在,我们也需要有一本适合广大乡村医生学习的教材。第三,要给村卫生室配备一定的硬件设施,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医疗设备使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诊疗水平,改变乡医依靠“老三件”诊疗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