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需强化预警
临床检验工作确实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预警”机制,其中临床检验“危急值” 报告制度的建立就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每个检验项目均有各自的正常参考范围或正常参考值,如果检验结果超出了正常参考范围,一般称之为异常结果。临床检验“危急值” 是异常结果中的特殊情况,其特点是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其偏离程度足以提示患者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此时,如给予及时有效的救治,患者转危为安的概率将会大大提高。因此,笔者认为临床实验室建立“危急值”报告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并非所有的检验项目均有必要建立“危急值”,针对同一个检验项目,不同人群的“危急值”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各医疗机构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危急值”,不可照搬照抄,否则可能会产生负面效果。
北京朝阳医院检验科早在2002年就建立并执行了“危急值”报告制度。此外,检验科为了充分发挥其服务职能,更好地充当“哨兵” 角色,同时还建立了实验室安全“零报告制度”,确保科室相关人员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迅速反应,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安全。
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能够及时将可提示患者生命危险的检验信息告知临床医生,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很多检验项目需要建立相应的“危急值”,此处仅以一个项目的“危急值”加以说明。例如,成人血清钾的正常参考范围是3.6~5.0mmol/L,其“危急值”可定为≤3.0mmol /L或≥5.8mmol/L。如果某成年患者的血清钾检验结果≤3.0mmol/L或 ≥5.8mmol/L时,应立即启动“危急值”报告制度(此处“危急值” 仅供参考)。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建立、“ 危急值”确立的科学性、报告的及时性、记录的完整性,各环节都十分关键,不可偏废。
建立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十分重要,严格执行更为重要。为了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首先需要通过广泛培训和告知,确保检验人员与临床医护人员熟知“危急值”报告制度,并对“危急值”高度重视,然后需要进行多种方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例如,可不定期对既往患者的检验结果进行复习,尤其要关注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患者的检验结果,以核对有无“危急值”漏报的情况发生,并公示每次检查的结果,以期达到警示目的。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建立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利用信息技术协助医务人员更好地执行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造福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