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主管中药师炮制辅导精华
1.去根和去茎
⑴用地上部分者去残根;
⑵用地下部分者去残茎;
⑶同一植物根、茎都入药,作用不同须分开入药。
2.去枝梗
⑴果实类药物去果柄:如五味子、连翘;
⑵花类药物去花梗:如夏枯草、金银花、辛夷;
⑶叶类药物去叶柄:如桑叶、淫羊藿;
⑷其他药物去枝:如钩藤去无刺茎枝,桑螵蛸去附枝等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3.去皮壳
⑴树皮类:多用刀刮去粗皮(栓皮)及附着的苔藓不洁物。如黄柏、杜仲、肉桂、厚朴;
⑵根和根茎皮:部分药物需趁鲜刮去。如沙参、桔梗、知母、天门冬、明党参、白芍、黄芩;
⑶果实种子类:去果皮、种皮及硬核;大量用去皮机,少量用手工去皮。有砸壳取仁,如巴豆、白果;有燀去皮,如苦杏仁、白扁豆。
4.去毛
有的药物表面或内部密生大量绒毛,煎煮时易脱落,会刺激咽喉,引起呛咳或喉头水肿或其他有害作用,故须除去。
⑴刮去毛/燎去毛:鹿茸;
⑵刷去毛:枇杷叶、石苇;
⑶烫去毛:骨碎补、狗脊、马钱子;
⑷挖去毛:金樱子;
⑸撞去毛:香附。
5.去心
去心的目的:除去非药用部位,提高药物的纯净度,使用量准确及饮片外观美;分离不同的药用部位;消除药物的副作用。
⑴除去根类药材的木质部和枯朽部分:巴戟天、远志、麦冬;
⑵根皮类的木心:丹皮、地骨皮、五加皮;
⑶果实的种子(连翘)、种子的胚芽(莲子心)、鳞茎的茎、花类的花蕊。
6.去核
有些果实类药物,常须用果肉而不用核(或种子),有的核(或种子)属于非药用部分,有的果核与果肉作用不同,故应除去或分别入药。一般采用风选、筛选、挑选、浸润、切挖等。
如山茱萸、诃子、乌梅、龙眼、山楂(去脱落的核)。
7.去芦
指除去根类药物的根茎、叶基。
人参《证类》要求去芦头,曰“不去者吐人”,以后历代都去芦用。
8.去瓤
部分果实类药物,除去核瓤,如枳壳;
9.去头尾、足、翅
昆虫类如斑蝥、虻虫、红娘子、芫青去头足翅;
蜈蚣去头足;蛤蚧去头爪鳞片;蛇类去头尾。
10.去残肉筋膜
动物骨甲类药物,需去除附着的残肉筋膜,如鳖甲、龟甲、豹骨等。
传统用浸泡发酵法(烂法),《药典》规定用蒸煮法,现代方法有胰蛋白酶法等。
11.去杂质及霉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