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的原则是:
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均
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支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范围,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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