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的养护都应按照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主管药师药学综合辅导精华对每一品种药品,应根据其贮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应保持库内的清洁卫生,采用有效措施,防止药品霉变、虫蛀、鼠咬。针对大部分药品遇光易变质,应注意药库避光。
2.药品码垛应注意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间距;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库房内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堆放药品,垂直下方与货垛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3.药箱码放须平稳、整齐,不得倒置,对一些包装不坚固或过重药品,不宜码放过高,以防下层受压变形。贮藏在药库的货物应便于搬运,对于质重、体积庞大的药品应堆离装卸地点较近的货区;码垛时应注意符合防火规定,要与防火门等电器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利于药库检查,搬运、消防工作。
4.药品入库后应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易变先出的原则,按生产批号堆码。有效期药品应挂明显标记,对接近有效期限的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汇总表,发至药房各部门,相互调剂使用,以免药品过期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按药品性质分类时,应注意内服和外用药分别存放。名称易混的药品分别存放。性能相互影响的药品分别存放。药品贮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一黄色;合格品一绿色;合格品一红色。药库管理员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按色标管理制度及时更换色标,如将合格的绿色标记更换为黄色标记,以示停止发货,待质量检验无质疑后再换上绿色标记。对合格的药品应设有绿色标记.对有问题等待处理的药品存放在待验区,并设有黄色标记。对过期及其他原因不合格的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并设红色标记以示区分。对有条件的医院中药与西药分库贮存,没有条件的应做到分区贮存。对中药材的贮存应做到分库贮存。严禁药品库贮存非药用物品、混库(混区)储存。
6.药品养护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制订管理计划,建立管理档案。每月由药库管理人员对库存药品质量进行检查,做好库房温湿度检查记录,注意库房通风换气,并做检查记录。检查发现药品内包装破损的药品,由于破损、变质、过期不可供药用的药品,应清点登记,列表上报,必要时监督销毁,由监销人员签字备查,不得随便处理。检查时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要及时进行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