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办,市直及驻肇有关单位: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8〕218号),现将我市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2011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均需登录“省人事考试局门户网站”(http://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17时止。
(二)“报名确认”时间(即缴费时间)。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11年8月8日-8月12日,请各考生于确认前自行打印报名表及带全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县(市)区的考生必须在8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递交当地县(市)区人事局,由各县(市)区人事局于8月16日前将报考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代理报名确认。
(三)“报名确认”地点。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一楼,电话:2271231)。
二、报名条件 、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资格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www.GDKSZX.com.cn)阅读相关报名文件。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