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甘肃省2013年执业药师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要求,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统一办理资格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一律无效。对弄虚作假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规行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需携带和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原件;
2、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免考二科人员提供);
3、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免冠照片2寸1张;
6、经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核盖章的《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707室
电话:0931-7617707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