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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19:00-21:00
详情12月31日 14:00-18:00
详情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
(一)审核时间:2014年3月31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
各现场审核点时间分配表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类、口腔医学类别在我市各辖区相关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公共卫生类别考生在省直考点进行确认,详情请登陆山东医学考试网查询相关通知。
(四)持省外毕业证的考生,统一到日照市卫生学校现场确认。
二、现场补报
因错过网报时间和网报过程中少数考生操作错误导致报名不成功。为保证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凡错过网报时间的考生可于3月27日—28日,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到日照市卫生学校实验楼三楼考务办公室办理现场报名。
三、报名条件及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年度考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毕业当年报考的(建议考生在院校所在地报考)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毕业当年研究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证明及承诺书;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交复印件,乡镇卫生院公章);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卫生院公章);
5、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考点验证原件);
6、毕业证原件;
7、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考试费用
依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3〕61号文件收费。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260元/人(口腔类为290元/人)。医学综合笔试费标准:执业医师24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20元/人。以上费用一次性收取,如未通过实践技能考试,将退回笔试费用(自行放弃笔试的考生考试费用一概不退)。
五、其他要求
(一)持外省普通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除提交正常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计划的证明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原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跨省招收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学历不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日照市),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请考生在审核现场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报考点审核,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三)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附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和公章;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的临时身份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予报名、参加考试,并于考试结束30日内向所在考点提交身份证。
(四)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统一在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4月9日
工作时间:8:3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园大街502号,北园大街与联四路交叉路口东南角)三楼会议室。
公交站点:生产路北口( 30路、K57路、66路、K68路、84路、K95路、K107路、112路)
联系电话:0531-86102706
(五)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各考生严格按照上传相片的要求网上自行上传,如有不符请自行更改!
(六)考生交上报名材料,经考点受理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打印《确认表》并在“本人联系手机”栏手工填写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确认网报信息无误签名后方可离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其没收相关报名材料,并予以通报。
(七)考生提交档案材料原件将于发放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期间集中发放,请注意关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通知,按时领取。
(八)以上表格及证件复印件均用A4打印纸,所有上交材料必须按“报名所需材料”的顺序排好序,不得装订。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
(九)各区县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4月4日送至日照市卫生学校进行复核。
(十)已于2014年3月3日至3月17日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未在网上填报手机号码的,请在报名申请表“手机: ”栏手工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633—8702202
附件:
12月24日 19:00-21:00
详情12月31日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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