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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第01号公告对今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做好我市的医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网上报名和县级现场审核。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全市报考人员现场复审及相关工作。市卫生局报名人员资格现场审核地点在市卫生局医政科办公室(市卫生局三楼办公室314室,联系人薛英,联系电话:8294975)。
二、县区卫生局统一负责辖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报审工作。考生按照公告要求,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卫生局现场审核确认,县区卫生局按附件1安排时间到我局集中审核确认。
三、在没有接到国家和省上报名考务费调整的政策通知前,仍按照2013年标准进行收费。
收费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3〕166号)。
收费标准:1.医学综合笔试费为执业医师每人次160元(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40元);助理执业医师每人次130元(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30元)。
2.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西医类(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等专业)每人次110元(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次10元);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蒙医、藏医等专业)每人次100元(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次12元)。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次20元。
四、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本县区、本单位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现场采集照片及信息确认,并做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审核与登记工作。逾期考点不予受理和补报。
五、考生报名资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按照《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先后顺序装订提交。报名证件原件于实践技能考前10天随实践技能准考证发放时一并清退,具体清退注意事项,请各县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考生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六、各县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受理。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确认上报,任何人都不得干预正常报考工作。我们将对报名把关不严,复审不符合条件人员过多县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下载:
附件1: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市卫生局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 位 |
3月20日-29日 | 县区现场审核 |
3月30日-4月1日 | 甘州区 |
4月2日-4月3日 | 山丹县 |
4月4日-5日 | 民乐县 |
4月6日-7日 | 高台县 |
4月8日 | 临泽县 |
4月9日-10日 | 肃南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
附件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系、 专业 |
医 学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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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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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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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
试用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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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岗位类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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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 | |||||
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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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卫生 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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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张掖市卫生局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