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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详情时间待定
详情宁德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安排,医学教育网公布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局、东侨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医疗机构:为做好我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福建省卫生厅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现场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10日。
地点:各县(市、区)医疗机构的考生到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现场报名,由县(市、区)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上报材料;市直医疗单位和市属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统一到我局现场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考生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身份证(军官、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升本科学历的,应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验证码的);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使用旧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可不提供,试用机构在村卫生室的应加盖乡镇卫生院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提供以上1-7项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除提供以上1-7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乡镇卫生院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知情同意书》。
10、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现场审核时,应提供《有效行医资格证》,报名表上注明该考生于何年已参加过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
11、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口腔或临床个体开业行医资格的无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口腔或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时应提交县(市、区)卫生局出具的个体开业证明和《个体开业行医资格证》。
12、其他特殊情况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省卫生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所有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应交原件。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应按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认真审查考生资格,核验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报考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考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2、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报名点)在现场报名时应认真审核考生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试用期合格证明》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完整,如“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栏目应按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工作单位”应按《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名称填写,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试用岗位类别”和“试用岗位专业”应如实填写,“试用时间”应填写“X年X月X日至今”,如因信息填写不正确造成不能报考或今后《医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不能制证,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点初审通过的在考务系统上的“审核意见”中选择“审核通过”。
3、军队现役军人直接到福州考点(福州市卫生局)现场报名。
4、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2〕360号)的收费标准。
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报名点 |
考点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
审核地点 |
市直单位 |
3月24日—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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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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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 |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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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
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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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 |
4月1日 |
宁德市卫生局二楼医政与中医科 |
蕉城 |
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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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 |
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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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 |
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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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
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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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 |
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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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卫生局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