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过敏、充血性心衰、严重心肌受损、心动过缓、预激综合征、肝肾功能障碍患者、二及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有癫痫大发作史、肝功能严重不全及休克患者禁用。
2、孕妇、乳母慎用。心、肝功能不全者,应适当减量。
3、新生儿用药易引起中毒。早产儿半衰期约3.6小时,较正常婴儿长1.8小时。老年人应根据耐受程度和需要而调整用量,大于70岁患者剂量应减半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静注限用于抗心律失常。对动脉硬化、血管痉挛、糖尿病患者与手指(趾)的麻醉,不宜加用血管收缩剂(如盐酸肾上腺素)。
5、用药期间应随时检查血压、心电图及血清电解质。长期用药时应监测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