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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3〕25号)要求,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3年2月27日—3月17日,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nmec.org.cn 进行网上报名。
二、2013年医师报考现场确认时间
临床类别 3月20、21、22日
口腔类别 3月25、26、27、28日
中医类别(含朝医)3月28、29日
补报 4月1、8日
注明:全省军事医学考生均在长春报考
每日确认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吉市河南街老州卫生局院内,金州假日酒店河南店后院)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4)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与上传照片同一版)
(5)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
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