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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4月3日(节假日除外)
2、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3、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13年9月14日、9月15日两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②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13年9月14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4、报名地点:南靖县卫生局医政股 联系电话:7828329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摘要
1、试用期满1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前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考资格。(注意:试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年**月**日至今)
2、执业助理医师在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前执业时间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时间均为注册时间,助理:中专满5年、大专满2年,即中专学历助理医师须在2008年9月13日前注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须在2011年9月13日前注册方可报考)
3、1999年9月1日前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可报考助理医师;1999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不能以此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4、2001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招收中等专业卫生保健专业,可以报考助理医师资格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医学教育,必须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所学专业应与取得的助理医师资格相一致,其后取得的学历才能报考执业医师。
6、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入学时户籍和所在学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其学历方可作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7、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必须是2010年8月31日前已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岗职工,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次序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张
2、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与上传相片同底,自行贴在报名表上方(中间偏左)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中试用期岗位专业需与附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科目相一致(如:医疗机构未批准口腔科,而在试用期合格证明中填写口腔,不予报考);印章必须盖医疗机构印章,不能使用医务科印章;
村卫生所、卫生室无执业医师的,不能作为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无效。村卫生所(室)在职乡村医生需报考助理医师的,统一由乡镇卫生院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非卫生所在职人员的,不予报考,请卫生院严格把关)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上学信网查询打印,要在验证期内)或招生花名册(省外中专学校毕业的考生提供,要有省市教委盖章),必要时提供教育部专业批文。
7、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张
9、乡医报考助理医师的,还需提供乡医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10、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材料外,同时提交考生签名的《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3份,考生、县卫生局、省卫生厅各执1份)和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11、省(市)卫生厅(局)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于塑料文件袋中,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四、收费问题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今年医师资格考试费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专业210元,中医专业212元,口腔专业260元,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专业120元;
2、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240元(4科,每科60元),助理医师130元(2科,每科65元),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专业80元(2科,每科40元);
即临床、公卫执业医师450元,临床、公卫助理医师每人340元;中医执业医师452元,中医助理医师342元;口腔执业医师500元,口腔助理医师390元;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200元。
注:实践技能未通过者,报名点将退回笔试报名费,请未通过实践技能的考生于成绩公布后到当地报名点领取笔试报名费(240元或130元或80元)。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表姓名应与身份证,毕业证相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当地公安部门的户藉证明,此证明有固定格式。不能以便函形式。
2、 填写的名称、专业均需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专业一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试用期合格证明试用岗位专业要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科目相对应
4、材料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模糊、涂改情况者不予以认可为有效材料。
5、报名表上不得涂改,如需要修正报名表信息,一律通过报名点工作人员方可予以修改,同时申报人需按手印确认。
6、医疗机构名称均需与公章名称一致(如一个机构有两个名称,试用机构名称应与所盖印章相一致,否则,不予报考)
7、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将严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在岗等。
南靖县卫生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