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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11:30-12:30
详情11月10日 19:00-20:00
详情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公告,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现场审核
1、我市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3月25日—3月2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审核地点:康巴什新区公共卫生大厦11楼大会议室。
3、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主要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缴费,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
4、考生在审核现场重新打印标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再次签字确认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5、各旗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卫生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2013年医师资格报名审核确认单位时间
时间 | 旗区、单位 |
3月25日上午 | 乌审旗 |
3月25日下午 | 鄂托克前旗 鄂托克旗 |
3月26日上午 | 准格尔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卫校附属医院 |
3月26日下午 | 准格尔旗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民营医院等 市卫校附属医院 |
3月27日上午 | 达拉特旗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达仁中医院、市心脑血管、广厦医院 |
3月27日下午 | 达拉特旗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民营医院等、康巴什新区 |
3月28日上午 | 伊金霍洛旗、杭锦旗 |
3月28日下午 | 东胜区 |
3月29日上午 |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单位未审核个别考生 |
3月29日下午 | 鄂尔多斯市民营医疗机构、各旗区、单位审核的个别考生 |
6、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现场打印标有序列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粘贴与网报上传同一版本的小二寸白底照片1张);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职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试用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执业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8)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书》;
(9)硕士研究生报考时须提交包括就读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及本人入学登记表等材料;
(10)符合《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第六条的人员,应提供转正定级表原件、医士职称评审表、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连续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11)所有要求复印的纸张一律使用A4纸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费用、上交所有复印件后方可离开报名地点,否则造成的表格丢失、报考失败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执业医师考试费用31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300元。
8、不合格报名考生上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其它材料全部退回。
9、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网址www.moh.gov.cn“医政管理”的“执业医生管理”栏目下查询。
如国家卫生部出台新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则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