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现就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保密要求通知如下:
各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