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3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2010.7.1起施行)
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
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颁布后入学的,必须为3年制。
3、本省中专学历
⑴《经评估合格、允许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护理、助产/中医护理)(省卫生厅科教处、中医局提供)。
⑵《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5]44号)“全省各级各类医学院校类似专业2005年以前(含2005年)招收的,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审核验印的学生,可做为遗留问题,允许其参加医护执业资格考试。”此条规定针对未经审批而开设的专业。2005年后招收的,严格以评估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