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从中专学历填起)
序号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毕业学校 | 毕业专业 | 学制(年) | 学历(位) | 学习形式(脱产/业余) |
1 | |||||||
2 | |||||||
3 |
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未取得资格证者填“无”)
资格名称、级别 | 资格取得时间 | 发证时间 | 发证单位 | 取得方式(考试/评审/认定) | |||
取得现有资格以来工作履历(未取得资格者填写完整履历)
序号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工作单位名称 | 工作岗位 | 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意见 | ||
单位1 | 证明人:(公章) | ||||||
单位2 | 证明人:(公章) | ||||||
单位3 | 证明人:(公章) | ||||||
考生承诺:我保证本表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可直接按审核拒绝处理;2.取得现有资格以来或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须由相应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个人档案存放单位核实盖章;3.表中填写的所有学历、学位及取得现有资格情况,均须附上相应证件复印件(装订位置参照附件3);4.如因之前工作单位无法盖章者,可以提交相应聘用合同书(复印件)代替,并在“核实意见”栏注明“提交合同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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