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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1-18 10:29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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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2012年我校共招收768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药学及口腔医学专业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临床能力)与“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两种学位类型。

二、我校招生目录中,专业类别代码为“1051**”代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2**”代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5**”代表药学硕士;其余代码均代表学术型硕士。

三、根据国家报考专业相关相近原则,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及带教导师具体要求,现对跨专业报考问题作如下说明: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专业考生原则上允许调换至基础医学各学科,反之不允许。

2、规定一(跨门类情况)

⑴医学类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门类毕业生报考;

⑵哲学、法学门类各专业接受跨专业毕业生报考;

⑶理学类专业接受理学或医学类毕业生报考。

注: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代码前两位“01”哲学,“03”法学,“07”理学,“09”农学,“10”医学。

3、规定二(跨一级学科情况)

⑴临床医学各专业只接受临床医学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如药学、口腔毕业生报考。

⑵口腔专业只接受口腔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毕业生报考。

⑶药学专业只接受药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其他专业毕业生报考。

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只允许报考我校中西医结合专业。

⑸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及临床检验诊断专业,但均不允许跨至其他临床医学专业(包括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注:专业目录中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或“1051”为临床医学,“1003”或“1052”为口腔医学。

4、规定三(跨二级学科情况)

医学影像学专业(影像诊断)允许跨至其他临床专业,影像技术专业不允许跨至临床专业。

考生如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根据学科和导师的要求报考。

2、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标准后,复试时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骨干课程(不得与本人报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具体备选科目复试时通知。不论何种情况,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五、研究方向仅供考生选择专业时参考,复试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拟招生人数仅为考生提供参考,各专业及导师实际招生人数具体以2013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情况为准。

七、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应届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前(2013年9月1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九、临床医学各专业原则上只接受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考生,不接受其他初始学历考生;初始学历为非全日制国家二批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只允许报考我校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方式。

十、报考注意事项(非常重要)

1.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里填写12位“在线验证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等等。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各类认证报告最迟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2.请准确详细地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以便邮寄及联系考生)。

十一、由我院自行命题的复合科目:

1、药学综合(药学综合一)包括: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

2、生物综合一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3、生物综合二包括: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

4、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十二、考生请登陆研究生学院查询具体报考信息。

网址:http:// yjsc.lnmu.edu.cn E-mail:yzb10160@163.com

通讯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辽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4673679、4673300

传 真:0416—4673679 单位代码:10160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四十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任 丽、王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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