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甲亢患者抗甲药治疗的禁忌证有哪些?
【回答】学员yangsong2012201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抗甲状腺药物使用的适应证:
1. 年龄在20以下者。
2. 病情较轻、发病时间短、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者。
3. 妊娠期间的甲亢患者。
4. 年老体弱或合并严重心、肝、肾等疾病而不适合手术者。
5.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后未能缓解或复发,不宜用放射性碘治疗者。
6. 手术前准备。
7. 放射性碘治疗前后的辅助治疗。
8. 合并有甲状腺炎的患者,可暂时应用,待甲亢症状控制后适时停药。
9. 突眼显著或恶性突眼者可先试治。
抗甲状腺药物使用的禁忌证有:
1. 必须哺乳的甲亢患者。
2. 结节性甲状腺肿(相对禁忌)。
3. 甲状腺肿大明显有压迫症状或胸骨后甲状腺肿合并甲亢者。
4. 抗甲状腺药物正规治疗2个疗程又复发者。
5. 对抗甲状腺药物有严重过敏反应或毒性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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