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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注意事项

2012-12-11 20:0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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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该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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