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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禹南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6年第212号)》发布。正式批准对河南省禹州市的古城镇、郭连乡、山货乡、褚河乡、火龙镇、顺店镇、花石乡、粱北镇、范坡乡、小吕乡、张得乡、方岗乡、鸿畅镇、朱阁乡、无粱镇、颍川街道、韩城街道、钧台街道、夏都街道等19个乡镇办现辖行政区域所产的禹南星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禹州市共有三种道地药材(禹白附 禹白芷禹南星)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