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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的注意事项

2012-12-06 15:0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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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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