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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叉过敏反应: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头孢菌素类及青霉素类的药物过敏史,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做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该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 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该品须适当减量。
5.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该品,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
怀孕早期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道,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
参见用法用量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用时须适当减量。
该品肌内注射合用丙磺舒1g后,12小时尿排泄量降为给药量的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