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见“禁忌”)。
孕妇
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将有可能导致胎儿或新生儿致病或死亡。在全世界的资料文献中已经有几十例这样的报告。
在妊娠期的孕中期和孕晚期使用ACE抑制剂有可能会导致胎儿和新生儿受损,包括低血压、新生儿头颅畸形、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受损、甚至是死亡。 由此而引发的羊水过多也往往会导致婴儿的肢体挛缩、脸部变形、以及肺部发育不良。此外,还有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以及动脉导管未闭方面的报告,但是尚不能确定这些症状是否和服用了ACE抑制剂有关。在孕早期使用ACE抑制剂和先天缺陷发生风险的增加相关。
一旦确认怀孕,应该立刻停止使用ACE抑制剂,并且经常性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对于准备怀孕的女性,也应该避免使用ACE抑制剂(包括洛汀新®)。对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应该具体告知服用ACE抑制剂(包括洛汀新®)后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只有在经过对相关风险和受益的仔细考虑和讨论以后,才能给药。
哺乳期妇女
曾发现贝那普利和贝那普利拉可分泌至母乳,但最大浓度仅为血浆中的0.3%。能达到婴儿体循环的贝那普利拉可忽略不计。尽管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不可能产生不良影响,但仍不主张哺乳期服用本品。
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用ACE抑制剂患者应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酯、氨苯喋啶及阿米洛利等药)合用,以及避免补钾或补含钾的电解质溶液,因为这可能导致血清钾显著增加。若必须合用,则应密切监测血清钾。
服用ACE抑制剂且同时接受带锂治疗的病人中有报告称血清锂浓度上升和发现锂中毒的症状。因此对于上述合并治疗需谨慎对待,建议经常性地检测血清中的锂浓度。如果同时使用了利尿剂,发生锂中毒的风险可能会有所上升。
已经发现在和消炎痛同时使用时,ACE抑制剂的抗高血压疗效会被降低。但是在一次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消炎痛并没有影响到洛汀新®的抗高血压疗效。
本品与β-阻滞剂、钙拮抗剂、西咪替丁、利尿剂、地高辛、肼苯哒嗪、华法林、双香豆素,阿司匹林及萘普生合用,临床未见明显不良相互作用。用利尿剂或体液不足者,用ACE抑制剂治疗初期,偶有血压过低。提前停用利尿剂2-3日,再开始本品治疗,可减轻低血压。(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增加血浆肾素活性或改变钠平衡的药物可增强本品的降压作用(如利尿剂)。
症状和体征:
虽未有本品过量的先例,但主要的症状可能是明显的低血压。
处理:
若服药后不久,则应催吐,尽管其活性代谢物贝那普利拉只能少量透析,对于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透析仍可作为正常消除的辅助方法。血压显著降低时,应静注生理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