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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理通用药注意事项

2012-11-01 15:5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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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止痛不宜超过10天,用于退烧不宜超过3天。孕妇及6岁以下儿童慎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对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极少出现不良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必理通为注册商标名称,因此,特指 由 中美史克 公司生产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有些医生经常将商品名称中的某些汉字写成同音字,实为错误;因为商品名为注册的商标,所以,写成同音字有可能对药剂师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因为有段时间国内药厂也曾有过利用同音字生产药品的阶段) (中美史克公司的母公司被葛兰素威康公司兼并,因此,现在的中美史克应该是中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的一部分)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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