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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清洗。必要时向医生咨询。
4.过期不得使用,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在怀孕的前3个月,未经咨询医生,勿使用本品。
6.儿童必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放于儿童不可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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