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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事管理体制的发展时期:
(一)药事管理体制建立形成阶段(1949~1956年)
(二)我国药事管理体制变化阶段(1957~1983年)
(三)药事管理体制走向法制化阶段(1984~1998年)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新中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这部法律正式确立了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对药品行政监督管理与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职责以及权力的划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药事管理体制在20世纪80年代取得的重要法律地位的标志,药事管理体制从此走向法制化的阶段。
二、现行药事管理体制重大改革时期
1998年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组成新一届中央政府,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中,为了加强国务院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建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机构——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State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SDA)。2003年3月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新一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