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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552
【作用类别】本品为耳鸣耳聋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黄芪、党参、葛根、升麻、蔓荆子、白芍、黄柏(炒)、甘草(炙)。
【性 状】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甜。
【功能主治】益气升阳,聪耳明目。用于耳聋耳鸣,视物昏花。
【适用范围】老年性耳鸣耳聋、神经性耳鸣耳聋、混合性耳鸣耳聋、药物性耳鸣耳聋、突发性耳鸣耳聋、传导性耳鸣耳聋、中耳炎及其引起的耳鸣耳聋、脑鸣、美尼尔综合症、听力下降、记忆力减退、神志不清等顽固性耳病。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5232005
【包 装】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有 效 期】暂定18个月
【生产企业】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
适用范围
老年性耳鸣耳聋、神经性耳鸣耳聋、混合性耳鸣耳聋、药物性耳鸣耳聋、突发性耳鸣耳聋、传导性耳鸣耳聋、中耳炎及其引起的耳鸣耳聋、脑鸣、听力下降、记忆力减退、神志不清等顽固性耳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