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lO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使用前请摇匀 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