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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据报告,在动物试验中(大鼠经口400mg/kg,家兔静脉注射30mg/kg),见有胎儿毒性(大鼠呈骨化延迟,家兔呈体重低下、骨化延迟)。]
2.宜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
[据报告,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药向乳汁中转移。]
【儿童用药】
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没有临床经验)。
【老年患者用药】
本药主要经肝脏代谢,而老年患者肝功能低下者居多,有时可出现副作用。因此,当出现消化系统副作用(参照“不良反应”项)时,应慎重给予,必要时应停止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