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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胃大出血时忌用。
2 孕妇忌用。
3 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本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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