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儿童用药: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可能与阿司匹林、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物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为高度蛋白质结合药物,所以可能置换其它蛋白质结合药物;并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药物过量: 目前尚未见报道,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可采用对症和支持疗法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执行标准:WS—853(X—691)—2001
药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适应症: 药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禁忌: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药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严重凝血障碍者。
严重心衰患者。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药品的治疗。
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药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药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药品。有报导显示药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药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药品的肝损害风险。
服用药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药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药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药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对肾功能损害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药品,因为药品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一旦发生肾功能损害,应终止药品的治疗。
由于药品可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因此对于伴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谨慎使用。然而,药品不能作为乙酰水杨酸预防心血管事件方面的替代品。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掩盖潜在细菌感染引起的发热。
药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孕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药品。
50mg/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