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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消化道溃疡、肾性高血压患者慎服或遵医嘱。
5.如有感冒、发烧、鼻咽痛等患者,应暂停服用。
6.头晕或手臂麻木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2204
【贮藏】密封
【包装】纯铝复合膜袋。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有效期】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