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