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一日1次,起始剂量2.5mg( 片),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2片),请遵医嘱。
1. 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 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 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 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 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
6. 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 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1. 心肌功能不全(失偿性心力衰竭)、新发心肌梗塞、休克、房室传导障碍(二度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窦房阻滞、心动过缓(50/分以下)、血压过低、支气管哮喘及外周循环障碍晚期。
2. 肾上腺瘤(嗜铬细胞瘤),仅在使用α-受体阻断剂后方能服用本品。
3. 孕妇、儿童或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
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
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怀孕期服本品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低血糖,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品。若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
【儿童用药】不宜服用本品。
【老年患者用药】请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并用时降压作用增强。
2. 本品与利血平、甲基多巴、氯压定或氯苯醋胺咪联用可减慢心率。
3. 与利血平联用时,需在本药停用几天之后才能停用利血平。
4. 与心痛定联用能增强本品的抗高血压效果。
5. 与异搏停或硫氮? 酮类钙离子拮抗剂或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共同使用时,需对病人监护,因可致低血压、心动过缓及其他。
【药物过量】万一过量而引起心动过慢或血压过低时,须停服本品。必要时,可单独或连续使用如下药物,阿托品0.5mg~2.0mg静注,异丙喘宁缓慢静注适量,高血糖素1mg~5mg(或1mg~10mg)。
【规格】5mg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铝塑泡罩外加复合铝袋装,10片/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