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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护理:躁狂症的诊断标准

2012-07-10 11:0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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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症状持续至少一周,在心境高扬期,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三项:

1.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2.联想加快,或观念飘忽,或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3.注意力不集中,或者随境转移;

4.自我评价过高,可达妄想程度;

5.自我感觉良好,如感头脑特别灵活,或身体特别健康,或精力特别充沛;

6.睡眠的需要减少,且不感疲乏;

7.活动增多,或精神运动性兴奋;

8.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不顾后果,或具有冒险性;

9.性欲明显亢进。

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

1.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能力受损;

2.社交能力受损;

3.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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