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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辅导:躁狂症的诊断标准

2012-07-27 09:2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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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狂症的诊断标准是主管医师考试的基础护理知识,要求考生掌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有关内容与广大考生分享。

一、症状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要特征,且症状持续至少一周,在心境高扬期,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三项:

1.言语比平时显著增多;

2.联想加快,或观念飘忽,或自感言语跟不上思维活动的速度;

3.注意力不集中,或者随境转移;

4.自我评价过高,可达妄想程度;

5.自我感觉良好,如感头脑特别灵活,或身体特别健康,或精力特别充沛;

6.睡眠的需要减少,且不感疲乏;

7.活动增多,或精神运动性兴奋;

8.行为轻率或追求享乐,不顾后果,或具有冒险性;

9.性欲明显亢进。

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一:

1.工作、学习和家务劳动能力受损;

2.社交能力受损;

3.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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