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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必得注意事项

2012-06-18 19:2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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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

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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