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会继教函[2006]60号
学会各部门、各专科分会,有关学(协)会:根据全继委办发[2006]04号文件精神,做好学会申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和申报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至9月2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6年8月1日至2007年1月10日。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程序逐级申请账户和密码。申报网址为http://cme.haoyisheng.com.
今年,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请各级用户使用该系统时,注意参阅操作说明。
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按相关要求报送文字材料。文字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申报新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
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5项。
二、申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学会各部门、各专科分会,有关学(协)会报送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文字材料,请按要求送交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电话:010-85158407;联系人:董允娣)。
200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07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申报备案时除按要求报《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外,在报送文字材料时应同教材(讲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总结、试题、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程表、名册一起报送。
四、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0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06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0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
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申报新项目每项为100元,申报备案项目每项为40元。各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需同时交纳评审费。如评审费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如需汇款请按以下户名、账号、开户行汇款:
户名:中华医学会
账号:0200004109014455170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汇款请注明系国家级继教项目评审费。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