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9月6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2010年1月5日。由于申报系统设置,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仍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申报单位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继教办”)申领网上帐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CME)项目网上申报流程申报。
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以下简称十年百项)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帐户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申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评审部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邮编:100710;联系电话:010-85158564、85158400(兼传真);联系人:刘东、冯秋阳。
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仍需报送打印的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省继教办。即申报新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报送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如系远程项目备案,需报送2010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报送打印的文字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文字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名。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文字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或者是进行了网上申报而未报送打印文字申报材料的,均视为无效申报。
项目的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四川省所辖区域的申报工作由省继教办组织实施,申报项目及文字申报材料经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初审、核定后,由省继教办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三)申报学科
申报学科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信息反馈
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举办后2周内,通过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总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试题、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建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
(五)申报评审费
申报新项目每项评审费为200元,申报备案项目每项评审费为80元。各单位在报送文字申报材料时将项目评审费一并交省继教办,如未缴纳评审费,视为放弃申报。
二、省级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11月12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2010年1月20日。
(二)申报方法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文字申报的方式。新申报项目填写《2010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一份,其中“本领域专家推荐意见栏”,需经本学科省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以上职务的一名专家签署意见,并对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推广价值提出推荐意见;备案项目及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试点单位申报项目填写《2010年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式一份。各市(州)、县(区)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申报项目经单位签署意见、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后报省继教办;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驻川部属医疗单位、驻川部队医疗单位、厅主管社会团体、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试点单位申报项目,经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报省继教办。
(三)申报评审费
申报新项目每项评审费为100元,申报备案项目每项评审费为40元。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项目评审费一并交省继教办。
本文件同时在四川医学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栏目(网址:http//:www.scyx.org.cn)、四川省卫生厅网站(网址:http//:www.scwst.gov.cn)公布,所需附件请在网站下载区下载。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张玫陈利维;联系电话:028-86137330、028-86132697.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