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与分类
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实行学分、学时换算累积制(4学时/学分)。学分分为两类:1)市管学分2)院管学分。所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员,全年所获学分(学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5学分(100学时)。其中市管学分20学分,院管学分10学分。
二、学分获得途径与学分授予
1、市管学分授予
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仍采取脱产与业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刊授、远程教育,参加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或学术会议、本科以上脱产学历教育及半年以上进修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市管学分由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授予。
(1)凡参加由长春市继续教育办公室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面授课1学分/次,其中专业课4学分,共公课4学分,全年累计不得少于8学分。
面授学分的补充方式:学员可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工作实际,自愿选择参加以下两种方式的学习获得面授学分。
第一种:参加由长春市医学会举办的已确立为省级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术活动可授予1学分/次。
第二种:学员可登录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网站(ccyxh.changchun.jl.cn),在继续教育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学员姓名),密码(学员编号)→登录。学习专业课如共公课,1学分/课题,专业课最多可获2学分,公共课最多可获4学分。(网站课题分两期4月1日~5月30日第一期;6月1日~7月30日第二期)
(2)自学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发行的期刊并完成课后考试答题,可授予12学分。
2、院管学分授予
院管学分由各单位根据每个人参加院内学习、参加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及参加获得学分的学术会议情况全权授予(根据个人需要和学分要求可参加其中一项或几项)。
(1)参加授予学分的各级学术会议所获得的学分。
(2)参加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临床病理讨论会、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每项活动授予1学分/次。
(3)出版或发表著作、教材、论文、译文、考察报告等,每2000字授予1学分。
当年学分当年有效,超出部分不得转入下一年。
三、学分管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由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统一管理。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同时持有长春市人事局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发给的的《继续医学教育院管学分登记卡》。市管学分由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在继续医学教育专用卡管理系统上登录,院管学分由各单位主管继续教育人员审核在《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院管学分登记卡》上登记。全年继续医学教育结束后,各单位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人员的院管学分登记卡报到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由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将市管学分和院管学分统一审核,合格后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注册并上报市人事局验印。继续教育成绩合格与否作为评聘晋升技术职称、执业注册及奖金发放与评优的必备条件。
二OO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