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经广泛征集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日常专题讲座类264项、必修课10项,学习班116项。现将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请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以下简称“31号文件”)执行,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必须达到“31号文件”规定的学分标准和要求。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专题讲座采取面授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省直单位的省级项目日常专题讲座继续实行“双考”合格方授予学分的办法,“双考”办法即日常专题讲座学分=面授课堂考勤有效记录+网上考试合格成绩。设区市的省级项目日常专题讲座实行面授课堂考勤刷卡,考勤合格方记录学分。
2、省级必修项目采取远程教育形式。学员考勤采取刷卡方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分直接在江西远程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免收学分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省级必修项目不得少于2学分。
三、对已经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随意变动。所有项目承担人应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项目。各培训班的承办单位,请严格按照“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的规定”执行。
四、各设区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将本市获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至各相关申报单位,并督促其规范落实项目。
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咨询事宜,请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宋冬梅0791-6231154.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卫生学会→继续医学教育栏目查看或下载。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