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计委、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和审定,现将2019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执行,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必须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学分标准和要求,且各级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二、2019年1月1日起,我省不再印制发放《江西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及授予纸质学分证。
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专题讲座,学员通过扫描“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jx.wsglw.net)二维码的方式记录考勤,考勤合格后在管理平台完成考试后,提交申请授予电子学分。
设区市的省级项目日常专题讲座,学员通过扫描管理平台二维码记录考勤,考勤合格后提交申请授予电子学分。
2、省级必修项目,主要是公共性、普遍性、基础性和综合性项目,采取远程教育形式。2019年2月起,学员可登录北京华医医学教育中心、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和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三家远程医学教育机构自主学习。学员完成学习后,省继教办审核后授予学员电子学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省级必修项目不得少于2学分,多于5学分。
三、下达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随意变动。各单位要将涉及到本单位的项目,通知到项目申报人,督促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项目承担人应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项目落实工作。
四、各设区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务必安排好学习时间与地点,并将本市获批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至各相关申报单位,督促检查落实,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进行巡查。
五、以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免费学习、免费申请、免费认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咨询事宜,请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莉,电话:0791- 8623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