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科〔2008〕21号)
各县、区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医学学会、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08年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8年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须填报《合肥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各医学学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有关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基本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省市立项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引进的新技术新项目学科申报。
每个申报项目每期学员最多不宜超过200人,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每天最多只能以8学时计算培训学时。
三、200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四、严格执行举办备案制度,200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小结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备案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参加人员数、所授学分数、小结等。
五、各医学学会、各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2008年申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合肥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同时附该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或发邮件到:fangjiandong2006@yahoo.com.cn,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中心东楼八楼)。
各医学学会、各医疗卫生单位,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15日。